各地开展“光盘行动” 依法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日期:06-21  点击:284  属于:行业动态

本报记者 张天培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梨树园南苑的一家早餐店里,全国人大代表、梨树园社区居委会主任余梅和工作人员正在向饭店老板和就餐客人发放“节约粮食从我做起”的宣传小册子。“倡导节约粮食非常必要,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减少餐饮浪费。”余梅说。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贴海报、录视频、发放宣传品……春节临近,各地开展“光盘行动”公益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反食品浪费法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浪费重点环节、重点场景、重点对象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约束公务用餐,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外卖平台的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管理,明确食品经营者等的责任。在规范的同时,反食品浪费法倡导个人和家庭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通过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反食品浪费法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公众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反食品浪费法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基本原则,有明确的宪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反食品浪费法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表达了立法机关严格遵守宪法的政治态度和宪法意识。”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反食品浪费法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做好反食品浪费的相关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

反食品浪费法突出社会共治原则,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社会共治机制是反食品浪费法的一个亮点,将对我国依法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旭说。

“去年,针对反食品浪费法立法,我们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专门组织了座谈。居民对这项立法纷纷点赞,并建议可以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推广餐饮理性、绿色消费理念。”余梅介绍。

当前,餐饮外卖平台日益成为人们食品消费的重要渠道之一。为了加大外卖平台的反食品浪费力度,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要求,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各类外卖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反食品浪费法要求,严格抓好反食品浪费工作,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消费和餐饮习惯。”王旭表示。

“有关部门和地方需要进一步细化配套规定。对于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仍然浪费食品的,有关部门应敢于亮剑、依法惩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以保障反食品浪费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孙佑海表示。

“要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制止餐饮浪费,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余梅建议,有关部门应借助网络平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号召餐饮服务经营者对消费者多一些“餐前少点、吃完再点、剩餐打包、避免浪费”的提醒,让文明就餐成为全民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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