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我省人权法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公安等工作。
省委书记王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推动我省人权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要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严厉打击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完善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的保障机制,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制定细化方案,切实推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落实落地。要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全力做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乡村振兴对云南十分重要,我们有条件、也有能力抓好乡村振兴。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行动计划、具体项目、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创新工作思路,善于通过现场会、调度会等方式抓推动、抓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帮扶力度,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听取关于2021年全省公安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我省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毫不放松地抓好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边境安全稳定屏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杨猛 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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